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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大于短信能力服务条款

 

您使用本服务应当注册成为阿里大于平台开发者,阅读并遵守《阿里大于通信能力开放平台服务协议》及本服务条款。在满足前述条件及阿里规定的短信能力服务其他准入条件、提交相关资料后,按照流程申请短信通道发送权限,经阿里同意后开通短信能力服务,成为短信能力服务开发者。无论是否实际阅读本协议,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本条款或实际使用短信能力服务,均表示您与阿里方已就本条款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

第一条  定义

1.1  短信能力服务:提供短信发送相关能力,以及与短信发送功能相关的配套服务。

1.2  接口:采用阿里统一开放API接口,进行甲乙双方短信投递、短信状态报告回送的接口。

第二条  开通服务

您应按照本网站载明的短信能力权限申请要求提交信息,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独立承担全部责任;阿里有权根据您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并保留决定您是否符合权限开通要求的权利。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阿里基于自身的短信服务能力和相关系统平台,为您有偿提供短信能力服务,负责提供实现短信平台技术服务及相应技术接口。

3.2您使用阿里的短信能力服务为指定对象发送短信,自行负责使用本服务的软硬件设备和网络接入,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软件、硬件设备的建设,系统调测、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以及您系统到阿里短信平台的传输,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  费用

阿里有权制定本服务的费用标准及收费规则并公示于大于网站上,并有权随时做出变更,您使用本服务即意味着您接受该费用,并同意阿里有权单方判断和决定您发送短信的类型及适用资费,如您不同意公布或变更的费用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使用或继续使用将被视为您同意接受费用标准。

第五条  服务使用规范

5.1您保证具有使用本服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有权使用本服务向其指定对象发送短信,包括但不限于已取得接收短信对象的许可、授权或同意等。

5.2您应快速响应、积极配合阿里,处理关于您发送信息的投诉,在6个小时内按阿里规定的格式给予正式回复。

5.3您不得超出本协议范围使用服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向第三方转租转售阿里短信通道,为第三方提供短信业务,不得将本协议全部或任何一部分转让或出借给其他第三方使用;

5.4您在发送短信时应当注明您的企业标识,并保证企业标识的真实有效性,不得冒用其他企业或主体的标识,不得采用可能引起接收方误解的标识;

5.5您在发送短信,应当提供免费、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或退订方式并随短信告知接收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接收者拒绝接收短信设置障碍。您在向用户提供短信服务进行各种形式的业务宣传时,应突出提醒用户收费标准、方式和退订方法。

5.6您对自身系统及网络的安全性、适用性、适销性负责,阿里对您所经营、使用的系统或网络不向您或第三方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您对于其发送短信的行为和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导致阿里损失的,您应予以赔偿。

5.7您对本服务的使用不得影响阿里的系统或产品,如有影响,阿里有权停止服务,且您同意服从阿里为保证短消息服务正常稳定而对您的短消息发布量的调整安排,由此引起的与客户的争议由您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5.8阿里有权对您发送短信进行监督、审核和监测,短信文案发送前阿里将进行短信模板预置审核,对于未审核通过的短信文案内容,阿里将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发送,且阿里有权单方判断和决定您发送短信是否违反本协议,并有权拒绝发送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短信内容,一经发现您发送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信息,有权立即停止传输,并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您限期整改、暂停业务直至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一旦发现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行为,有权停止服务或解除协议。如果因您用户投诉导致阿里通道被移动运营商停用,阿里有权要求您对阿里所受一切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

5.9您同时遵守阿里制定并公示于本网站上的规则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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